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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◆★■,被告广州某甲公司向原告广州市某有限公司支付货款33983★★★■■◆.12元及利息(以尚欠货款为基数,自2022年2月26日起按日万分之二标准计算至货款支付完毕之日止★◆■■◆★,且以10755.38元为限)■★★; 二、驳回原告广州市某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。
一、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,被告广州某甲公司向原告广州市某有限公司支付货款14980.10元及利息(以尚欠货款为基数,自2022年12月31日起按日万分之二标准计算至货款支付完毕之日止,且以4908.93元为限); 二◆◆■◆、驳回原告广州市某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。
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普邦股份盈利能力较差,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。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◆◆★,股价合理。更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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证券之星消息◆★★,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,近日公布了2件普邦股份(002663)作为相关当事人的判决书★◆,详细内容如下◆★◆★■■:
数据来源★◆:企查查(当事人公司/机构全名是通过与相关诉讼立案主体关联获取的)